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大排档老板张某为感谢宾客光顾,耿直陪客人喝酒,酒后他却侥幸酒驾,结果刚驾车行驶300米就被民警查获,受到重罚,这下他“赔”惨了。 10月7日22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龙兴镇堡凤路设卡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在对一辆小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涉嫌酒后驾驶。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张,是龙兴镇某大排档老板。据张某交代,当天,他店里来了很多客人,作为老板想到过节应该向宾客敬一下酒,对客人的光顾表示感谢。于是,他开了两瓶啤酒,挨着桌子敬酒。晚上10点左右,客人都走了,他关门回家休息。本来走路回家也就几百米,但他觉得车停在路边过夜不安全,于是抱着侥幸酒后驾车,准备将车开到1公里外的车库,结果刚行驶出300米就被民警查获。 张某的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受到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亲朋聚餐请牢记,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不论在何时、何处、何因,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