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 助推法治进程

时间: 2022-10-1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51

  编者按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开幕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二十大作报告,我市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认真学习报告精神,精准把握内涵要义,并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建言献策。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教授黄文:

  法律人应积极投身到法治中国建设中

  认真聆听党的二十大报告后,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教授黄文表示,法治是治国之重器,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依法治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从事法律教育、法学研究、法律实务多年,黄文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读到这些语句,倍感振奋,感触良多。他表示,自己身为法律人,理应积极投身到法治中国建设的浪潮中去,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尽一份绵薄之力。他认为,未来,我们应有以下作为: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黄文说,各级政府都应规范行政权力的配置和运行,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崇尚法律思维,尊重法律权威,树立法治理念,在日常行政工作中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出决策,并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典范。

  提高司法公信力。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要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就必须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拥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为此,必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法律学习、法律考试作为公务员晋升、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形成人人遵守法律、学习法律、敬畏法律、维护法律的社会风气。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民法典适用问题创新研究团队成员孙莹:

  民法典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同频共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民法典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依法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民法典实施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需要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方面共同着力。

  报告指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民法典的编纂,并非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非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针对性的新规定,体现了立法的前瞻性和开放性,无疑是新时代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

  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精神应当贯穿于民法典实施过程始终。民法典不仅适用于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这样的平等主体,也应作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得侵犯民法典确认的民事权利,公权力的行使边界得以划清。如何在依法行政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有效实施民法典,无疑是新征程中需要重视的课题。

  民法典的实施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同频共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应当凝心聚力,切实有效推进民法典实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黄骥:

  高水平法治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落实上述要求及其精神要义,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的法律治理,实现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既是重要的经济问题,也是重要的法治命题。

  增进数字经济法律治理的创新引领绩效。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创新是第一动力”,特别提到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这指引我们着重从产权角度入手,增进数字经济法律治理的创新引领绩效。应尽早汇集各界智慧,厘定规则,为数字创新之“恒心”提供更周全确定的“恒产”基础。由此,使创新链上的多元主体各得其所,激励其各尽所能,产出更多、更好的数字创新成果,并让数字创新的“外溢效应”为实体经济、传统产业引领赋能,助力实现报告提出的“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的宏伟目标。

  提升数字经济法律治理的体系建构水平。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并多次提出完善法律体系、法治体系的要求,这指引我们着重提升数字经济法律治理的体系建构水平。数字经济的法律治理影响面广、牵涉部门多,有必要建立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各部门在数字经济法治的根本宗旨、基本原则、裁量基准等方面凝聚共识,明确各部门权责边界和协作义务。

  强化数字经济法律治理的前瞻应对功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作为新的增长引擎,还提到要加快发展物联网,发展数字贸易,打造智慧城市。此背景下,应基于数字经济高速迭代的特性和规律,以着眼长远、适度前瞻的思维开展法治探索。一方面,可支持、引导行业组织牵头制定相应的行业规范,为未来相关法律颁行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可充分利用新型司法组织在先行先试上的便利,创设新规则试点和调研基地,为未来普适性规范的出台积累实证经验。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行政法学院院长谭宗泽:

  全面从严治党

  永远在路上

  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十五部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明确指出“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的新形势下,这一精辟论述,深刻表明了我们党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必须永远吹冲锋号。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周振超:

  中国实践是科研的富矿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历经考验无往而不胜,关键就在于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国共产党改变了中国、影响了世界,创造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人类社会进步史上令人刮目的奇迹。中国故事、中国实践是我们教学和科研的最大富矿。我们要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旗帜鲜明讲政治,以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发展。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现代法学》主编赵万一:

  发挥制度的力量和作用

  具有继往开来和里程碑意义的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不但为中国未来的社会发展绘制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努力方向,规划了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更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我们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只要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的中心任务,齐心协力、勇毅前行,充分发挥制度的力量和作用,我国社会经济就能得到进一步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地发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越来越繁荣富强。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少伟:

  加强法学现代化人才培养

  党的二十大开幕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说道:“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这深深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我们党当前中心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科教兴国战略是实现现代化强国目标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应有之义,而这离不开人才支撑。在法学领域就是要加强法学现代化人才培养,以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记者 唐孝忠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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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精神 助推法治进程

  编者按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开幕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二十大作报告,我市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认真学习报告精神,精准把握内涵要义,并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建言献策。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教授黄文:

  法律人应积极投身到法治中国建设中

  认真聆听党的二十大报告后,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教授黄文表示,法治是治国之重器,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依法治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从事法律教育、法学研究、法律实务多年,黄文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读到这些语句,倍感振奋,感触良多。他表示,自己身为法律人,理应积极投身到法治中国建设的浪潮中去,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尽一份绵薄之力。他认为,未来,我们应有以下作为: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黄文说,各级政府都应规范行政权力的配置和运行,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崇尚法律思维,尊重法律权威,树立法治理念,在日常行政工作中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出决策,并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典范。

  提高司法公信力。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要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就必须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拥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为此,必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法律学习、法律考试作为公务员晋升、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形成人人遵守法律、学习法律、敬畏法律、维护法律的社会风气。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民法典适用问题创新研究团队成员孙莹:

  民法典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同频共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民法典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依法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民法典实施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需要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方面共同着力。

  报告指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民法典的编纂,并非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非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针对性的新规定,体现了立法的前瞻性和开放性,无疑是新时代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

  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精神应当贯穿于民法典实施过程始终。民法典不仅适用于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这样的平等主体,也应作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得侵犯民法典确认的民事权利,公权力的行使边界得以划清。如何在依法行政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有效实施民法典,无疑是新征程中需要重视的课题。

  民法典的实施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同频共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应当凝心聚力,切实有效推进民法典实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黄骥:

  高水平法治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落实上述要求及其精神要义,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的法律治理,实现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既是重要的经济问题,也是重要的法治命题。

  增进数字经济法律治理的创新引领绩效。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创新是第一动力”,特别提到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这指引我们着重从产权角度入手,增进数字经济法律治理的创新引领绩效。应尽早汇集各界智慧,厘定规则,为数字创新之“恒心”提供更周全确定的“恒产”基础。由此,使创新链上的多元主体各得其所,激励其各尽所能,产出更多、更好的数字创新成果,并让数字创新的“外溢效应”为实体经济、传统产业引领赋能,助力实现报告提出的“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的宏伟目标。

  提升数字经济法律治理的体系建构水平。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并多次提出完善法律体系、法治体系的要求,这指引我们着重提升数字经济法律治理的体系建构水平。数字经济的法律治理影响面广、牵涉部门多,有必要建立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各部门在数字经济法治的根本宗旨、基本原则、裁量基准等方面凝聚共识,明确各部门权责边界和协作义务。

  强化数字经济法律治理的前瞻应对功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作为新的增长引擎,还提到要加快发展物联网,发展数字贸易,打造智慧城市。此背景下,应基于数字经济高速迭代的特性和规律,以着眼长远、适度前瞻的思维开展法治探索。一方面,可支持、引导行业组织牵头制定相应的行业规范,为未来相关法律颁行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可充分利用新型司法组织在先行先试上的便利,创设新规则试点和调研基地,为未来普适性规范的出台积累实证经验。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行政法学院院长谭宗泽:

  全面从严治党

  永远在路上

  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十五部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明确指出“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的新形势下,这一精辟论述,深刻表明了我们党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必须永远吹冲锋号。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周振超:

  中国实践是科研的富矿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历经考验无往而不胜,关键就在于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国共产党改变了中国、影响了世界,创造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人类社会进步史上令人刮目的奇迹。中国故事、中国实践是我们教学和科研的最大富矿。我们要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旗帜鲜明讲政治,以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发展。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现代法学》主编赵万一:

  发挥制度的力量和作用

  具有继往开来和里程碑意义的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不但为中国未来的社会发展绘制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努力方向,规划了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更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我们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只要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的中心任务,齐心协力、勇毅前行,充分发挥制度的力量和作用,我国社会经济就能得到进一步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地发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越来越繁荣富强。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少伟:

  加强法学现代化人才培养

  党的二十大开幕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说道:“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这深深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我们党当前中心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科教兴国战略是实现现代化强国目标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应有之义,而这离不开人才支撑。在法学领域就是要加强法学现代化人才培养,以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记者 唐孝忠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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