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洪军,男,土家族,1988年参加工作,2001年入党,先后在多个人民法庭、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工作,现任秀山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多次获县委、县政府嘉奖,荣立三等功四次,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优秀法官,多篇裁判文书获奖。 许洪军勤奋好学、法律知识广博在秀山县法院人人皆知。走进许洪军的办公室,映入眼帘的是满屋的书,桌子上、柜子里、抽屉中……目之所及都摆满了各种法律、审判业务书籍。同事们总说,有不懂的地方,问他就对了。面对问题,他总能引经据典侃侃而谈,解答疑惑,同事们都尊称他一声“许老师”。他说,坚持学习、看书,正是为了将学到的知识、最新司法理念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公正办案依法裁判。 法院工作34年,许洪军认识到在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中除了一心为民的热忱外,还要做到“释法析理,胜败皆服”。作为资深法官,他办理的往往都是涉案人员广、矛盾纠纷多的疑难复杂案件,处理起来极为棘手。每当遇到这些案子,许洪军都会耐心梳理案情,与各方当事人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各方诉求,组织协商调解,为当事人释法析理,依法判决,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热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耐心倾听每一次诉求,诚心解决每一个问题,许洪军表示,他以这样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平凡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在默默中恪守公正司法信仰。 记者 姚华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