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满宁 骆军 付泽)近日,经梁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石怀仁(化名)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据被害人刘婆婆介绍,自2017年通过朋友认识石怀仁后,先是购买他代理销售的投资产品10多万元,期限1年。随着收益都按时到账,刘婆婆对石怀仁更加信任,还带着朋友追加了100余万元投资。 2021年9月29日,随着拖欠被害人的返利收益越积越多,石怀仁再也无力维持骗局,这起诈骗案才浮出水面。2021年9月30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石怀仁立案侦查。今年1月4日,该案被移送至梁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调查发现,2017年至2018年期间,石怀仁利用代理销售基金公司投资产品的机会结识多名被害人。2019年离职后,他冒充原基金公司名义与被害人签订虚假投资合同诈骗钱财。 检察官深挖核实,石怀仁共诈骗10人260余万元,其中6人210余万元属于老人养老钱,年龄最大的被害人已82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