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向 东)车辆跟其他物品一样,也有一个使用年限,过“保质期”后就成了报废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总有部分驾驶员顶风作案,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 日前,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监测到一黑色小型轿车涉嫌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接到预警后,民警立即出动,当天上午在辖区将其拦截查获。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对车辆实施强制报废。 交巡警提醒: 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使用年限到期,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切忌心存侥幸,驾驶报废车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