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 婷)三轮、低速载货摩托车等自身稳定性差,缺乏防护措施,并非专门载人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日前,大足区一男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违法载人,被查获后方才后悔。 10月25日,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三驱大队民警在龙三路沿线巡逻时,发现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车厢内坐着两人,车身左右摇晃。民警立即要求驾驶人李某靠边停车,随即上前检查李某的相关证件。 经询问,当天李某要到大足区宝兴镇去购买保险,便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准备去宝兴镇赶集。办完事后,李某在回家路上,遇到两名亲戚打招呼,他们想顺便搭乘车辆回家。李某婉拒了两人,称其驾驶的车不能搭人,被查获会被罚款,亲戚却“打包票”称“应该遇不到警察”,李某碍于情面便答应搭乘亲戚回家,谁知还是遇到了交巡警。经核实,民警发现李某所驾驶的车辆已7年未年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李某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机动车未年检的交通违法行为处共计罚款300元、驾驶证记3分。事后李某后悔不已,称早知道就不搭载亲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