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师傅,这是去修车吗?”近日凌晨1时许,一辆牌照为渝B99***的出租车在江北区石马河走走停停,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上前询问,发现该车左前方撞得稀烂。驾驶员回答之际,民警敏锐地嗅到一丝酒味,果然经呼气测试,其结果为3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驾驶员吴某看到这个结果,很是后悔。他说车头撞坏了,想着要去修车就不载客了,也就不会被人发现,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喝了酒,随后驾车开往修理厂,没想到遇上了民警。 民警严肃地告诉他,喝酒与否不取决于载不载客,只要开车就不能喝酒,这是法律与安全的红线,绝不能触碰。 最终,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对驾驶员吴某处以吊销驾驶证、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