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以身试法 上路被查受到严惩

时间: 2022-11-1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44

  本网讯(通讯员 张善琪)平常就“爱喝两口”的古某,在明知自己要开车的情况下,陪朋友喝了几杯酒后侥幸驾车上路,结果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他因二次酒驾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照。

  10月29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民警在兰馨大道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测时拦截一辆红色摩托车,并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下车后,一直声称自己并未喝酒,企图逃避酒精检测,经民警进一步说服教育,这才勉强配合检查,结果测得酒精检测值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古,40岁,是渝北某建筑工地的工人。2021年10月,古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忠县交巡警处以1000元罚款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而此次属于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据古某交代,当晚,他与几名工友在工地上吃饭,爱好随时“喝两口”的他就买了瓶啤酒来过瘾。饭后,虽然工友劝阻他不要开车回家,但他想到自己要去回兴某商店买日用品,开车方便很多,于是不顾工友劝阻,抱着侥幸驾车上路。

  当他开车行驶至兰馨大道上时,就正好被设卡的民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民警依法对古某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是违法行为,更是对自己与他人生命的漠视与不负责任。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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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酒驾以身试法 上路被查受到严惩

  本网讯(通讯员 张善琪)平常就“爱喝两口”的古某,在明知自己要开车的情况下,陪朋友喝了几杯酒后侥幸驾车上路,结果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他因二次酒驾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照。

  10月29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民警在兰馨大道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测时拦截一辆红色摩托车,并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下车后,一直声称自己并未喝酒,企图逃避酒精检测,经民警进一步说服教育,这才勉强配合检查,结果测得酒精检测值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古,40岁,是渝北某建筑工地的工人。2021年10月,古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忠县交巡警处以1000元罚款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而此次属于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据古某交代,当晚,他与几名工友在工地上吃饭,爱好随时“喝两口”的他就买了瓶啤酒来过瘾。饭后,虽然工友劝阻他不要开车回家,但他想到自己要去回兴某商店买日用品,开车方便很多,于是不顾工友劝阻,抱着侥幸驾车上路。

  当他开车行驶至兰馨大道上时,就正好被设卡的民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民警依法对古某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是违法行为,更是对自己与他人生命的漠视与不负责任。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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