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书军 记者 饶果)近日,奉节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开展日常检查时,查获一起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以外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11月8日上午,奉节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吐祥公巡中队民警在省道505线87公里处开展日常检查工作。10时26分,民警发现停在后面的一辆待检轻型仓栅式货车内,驾驶员正与副驾驶调换座位,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进行检查。 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车辆证件时,驾驶员殷某称驾驶证忘在家里了,没有带在身上。细心的民警发现,殷某说话时眼神闪躲,神情紧张,遂立即通过交管平台对殷某的证件进行查证。经查证,殷某所持驾驶证为D证,不具备驾驶仓栅式货车的资质,同时,殷某的驾驶证已被暂扣,并不是殷某所说的忘在家里了。 经民警仔细询问,殷某最终交代,自己的驾驶证是D证,而且因为饮酒驾驶被湖北交警暂扣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奉节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对殷某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以外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记15分、罚款1200元、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