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的热心,真的令我感动。我一定要来当面跟检察官说声谢谢!”近日,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刘阿姨专程来到荣昌区检察院,真诚感谢该院为其解决了燃眉之急。 一切还得从3个多月前检察机关办理的这起刑事案件说起。 今年6月,荣昌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70多岁的马某因交通肇事行为,导致被害人刘阿姨半身不遂,需终身护理。后来,刘阿姨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重伤一级,马某除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外,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我们发现,刘阿姨已年过60岁,幼时罹患小儿麻痹症,本就是残疾人、低保户。这次车祸是否得到了有效赔偿呢?”带着疑问,承办检察官吕玉彬立即着手调查,发现马某仅投保了车辆交强险,未购置商业险,在支付刘阿姨8000元后,便没有再协商赔偿事宜。吕玉彬和同事多次找到马某释法说理,马某表示非常后悔和内疚,愿意承担刑事责任,但自己年老体衰,确实拿不出赔偿金。 调查走访中,检察官进一步了解到,为索要赔偿,刘阿姨专门请了律师进行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由马某赔偿刘阿姨80余万元,但穷尽所有财产调查措施,法院也暂未发现马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刘阿姨没有获得赔偿。 “车祸让我们家雪上加霜!”检察官现场走访时,刘阿姨哭诉称,为了治病,儿子已欠下10万元外债……原来,刘阿姨丈夫于数年前去世,其子谢某几年前也离了婚,独自抚养两个小孩,靠打零工维持生计。这次事故,刘阿姨一家四处筹措医疗费,仅住院治疗和护理费用就高达数十万元,早已经花光了家里的积蓄。 在经过多方详细调查了解后,吕玉彬把刘阿姨的情况向院里作了汇报。荣昌区检察院认为,刘阿姨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刘阿姨,这些是申请司法救助需要的材料,你找出来,我帮你复印整理……”7月,考虑到刘阿姨的特殊情况,检察官上门帮助她填报相关申请资料。“你们真是太热心了,感谢国家的好政策!”刘阿姨露出久违的微笑。 10月9日,刘阿姨家人代其领取了司法救助金5.08万元。次日,感动万分的刘阿姨让家人用轮椅把她推到检察院表示感谢。 记者 张柳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