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谢宇航)近日,网约车驾驶员刘某在渝北区余松路边驾车边“瞄”手机信息,结果分心瞬间车辆就撞上路中间的灯杆,造成车辆以及道路设施受损,维修费用在2万元。 11月15日晚上2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余松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白色轿车斜摆在道路中间,占据着一条车道。车头与旁边灯杆紧紧贴在一起,车头保险杠掉落,引擎盖、前大灯、水箱、底盘受损。一名40来岁的男子称自己是事故车驾驶员。民警对其检测,排除了其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该驾驶员姓刘,是一名网约车司机。23时许刘某准备收班回家,这时,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手机微信提示声音响了起来。平时就喜欢开车刷手机信息的刘某立即向右转身,拿手机看信息。他转头看手机信息,脚还踩着油门踏板,一只手还掌着方向盘。就在这时,方向盘偏移,速度未减,轿车偏离车道冲向道路边的灯杆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车辆损失近2万余元、道路设施损失800元。此次事故系刘某由于驾驶车辆看手机信息所致,刘某将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所有损失费用。同时,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刘某开车玩手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民警提示各位驾驶员,开车拨打、玩耍手机分散驾驶注意力,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也是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希望各位驾驶员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