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近日,江津区法院石蟆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杨某及其代理人分别住在湖北两处,被告罗某则住在重庆中心城区。因受到疫情影响,承办法官蔡佑彬告知其可以由书记员通过电话引导,运用“云上法庭”参加庭审。 开庭当天,法官亦因疫情防控无法回到石蟆人民法庭,只能留在法院机关法庭主持庭审,这场庭审便组成了一幅原告及代理人、被告、法官和书记员在5个不同的地方开庭的独特画面。 庭审过程中,法官在线组织了举证质证、庭审调查。在得知有调解的可能后,法官迅速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很快促成双方对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休庭后,各方当事人通过线上阅览笔录并进行了签字确认。整个“云上”庭审规范有序、清晰顺畅,同时实现了云开庭、云记录、云存储。 据了解,连日来,江津区法院持续加强在线诉讼服务应用,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依托重庆法院“易诉”平台、重庆“易法院”手机APP、重庆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常态化开展网上庭前会议、开庭、调解、宣判等诉讼活动。自11月14日暂时关闭线下诉讼服务以来,该院已网上开庭审理案件40余件,完成网上立案审核83件,电子送达151件,接听12368诉讼服务电话咨询150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