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对方是好友,将银行卡以借、租、卖的形式交付对方,然而对方却会通过POS机、商铺、ATM机快速套现,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洗钱,最终,作为被招揽的卡主也难逃法网。近日,荣昌区公安局在“净网2022”行动中,抓获通过售卡参与电诈洗钱的嫌疑人唐某。 “我真的非常后悔,如果时间能倒流,我一定不会这么做!”近日,嫌疑人唐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通过售卡,帮助电诈犯罪分子洗钱的全过程。唐某称,2020年他在网上结识袁某,两人线上交友,相谈甚欢。2021年9月的一天,袁某询问唐某手上是否有银行卡,并称仅单张出售就能获利400元。出于“义气”和利益驱使,唐某很快便与袁某约定好,在重庆市某宾馆内交易了一张他名下的农业银行卡。随后,这张银行卡被分6次流转了200到3万元不等的金额,共计5.3万元。经警方证实,上述资金均为实施金融诈骗类犯罪收益所得。 10月21日,荣昌警方依法传唤唐某接受讯问,唐某才幡然醒悟,意识到自己已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悔莫及。 目前,唐某因涉嫌洗钱犯罪已被荣昌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即构成“帮信罪”。市民朋友应妥善保管好个人隐私及相关证件,更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而参与其中。因为你所出售的银行卡一旦被用于违法犯罪,你不仅会成为犯罪“帮凶”,还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讯员 王梦忆 记者 饶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