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在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60场新闻发布会上,市药监局副局长赵勇介绍了重庆市药监局保障市民购药的相关举措。即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销售(包括网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进行实名登记。 赵勇介绍,从7日开始,全市所有零售药店销售(包括网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进行实名登记报告,也不需要查验进店人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渝康码”和扫场所码。 市药监局指导帮助零售药店复工复产、应开尽开,引导具备24小时营业条件的零售药店、自动售药机等全天候营业,且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要求零售药店做好疫情防控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常规药品的采购、储备,满足市民的购药需求。 同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严厉查处零售药店从非法渠道购买药物,违规销售处方药、销售假劣药品等违规违法行为。 记者 张柳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