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舒肖鹏 邱河)近日,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社坛公巡中队在处置一起单车事故时,发现驾驶人并非报警人,且还想隐瞒事实。 12月3日深夜,该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在五福村路段发生了一起车损严重的交通事故,可能有人员伤亡。听此情况后,民警一边与车主联系,一边驾车赶赴现场。 谁知,民警在联系上车主余某时,余某先是沉默,随后表示其没有报警,人也没啥事。话音刚落,民警就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你损失楞个严重,啷个说没得事啊”的动静…… 民警立马意识到事有蹊跷,抵达现场后发现一片狼藉,黑色液体横流,一辆蓝色小车斜停在道路一侧,车辆发动机在离车十米开外的空坝上找到。 询问驾驶人余某时,民警闻到其身上有浓烈酒气,且满脸通红。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因余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路边花坛发生了刮撞,造成路边花坛、路边护桩等多处设施和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将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所有财产损失不予理赔,由余某自行承担。同时,余某还将承担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一次酒驾终生后悔。请各位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