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 双)12月2日,在永川区发生了一起轿车撞电动四轮车的交通事故,小型轿车逆向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发地点在永川区朱沱镇朱沱商场附近,彭某为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抄近路”,逆向驶入单行道,企图穿过单行道驶入对向车道,结果和正常行驶的谭某驾驶的老年代步电动四轮车相撞,造成谭某、彭某受轻伤,两车受损。 经民警现场勘查,该路段为双向通行,但是中间有物理隔离,需要到指定地点掉头驶入对向车道,而彭某为图方便,选择逆向行驶,导致了此次事故发生。随后,民警依法认定彭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为双方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同时对彭某驾驶车辆违反禁令标志的行为做出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时,请各行其道,顺向行驶,切勿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