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 婷)转弯要观察、经过路口提前减速是路口通行的基本原则,当驾驶人忽略这些小细节时,事故便极易发生。 近日,邓某驾驶小车从万古镇老农贸市场口往万古镇三元大道方向行驶,驶至万古镇三元大道与铜龙路十字路口进行右转弯时,占据同车道靠右后边由曾某驾驶的摩托车的车道,导致曾某直冲前方路口人行道路沿,最终倒地。所幸曾某佩戴了安全头盔,仅受轻微伤,但其驾驶的摩托车车头部分被撞严重变形,损失较大。 事故发生时,邓某本应提前开启右转向提示灯,并减速对周围路况进行观察评估,确定周边环境安全、具备转弯条件后才能进行转弯操作,但其并没有这样做,而是不管不顾,径直进行右转弯。面对突然转弯并占据自己车道的小车,眼看无法避让的曾某,只能本能的往右侧路边让行,意图避让小车。但等邓某发现险情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时,小车已和“无路可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擦挂,导致普通二轮摩托车一头撞在前方路口人行道路沿上。 邓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提前三十米开启转向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邓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处罚款100元。 交巡警提醒: 驾驶车辆进行转弯、变更车道、超车、掉头、靠路边停车时,一定要提前开启转向灯,并对周围环境进行观察,确保安全后再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