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山县人民法院通过引入地方综治网格员参与执行,协助市四中法院成功将某环境污染企业百余万元司法拍卖资产交付给买受人。
执行干警与综治网格员讨论风险化解预案 据了解,前不久,某电解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根据生效判决书内容应承担相应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企业资产被司法拍卖。 因该电解锰企业负债较多,且部分债权人未采取合法手段主张债权。为排除交付时案外人阻扰风险,秀山县法院积极邀请县经信委、县应急局、县生态环保局、清溪街道参与协调,并引入综合治理网格员协助执行干警,在司法拍卖前期对该电解锰企业债权人进行摸排走访,引导债权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经过摸排、化解,交付过程未发生案外人阻扰情形,该企业百余万元司法拍卖资产成功交付给买受人。
交付现场 据悉,自今年8月市四中法院《关于综治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以来,秀山县法院认真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综治网格员协助执行机制,对部分乡镇村居网格员开展业务培训,网格员协助办理财产调查事项54次、腾退房产2次、财产交付3次。 记者 姚华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