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罗尧)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怎么做?相信绝大多数驾驶员都知道第一时间报警,但仍有部分驾驶员始终抱有侥幸心理,选择驾车逃逸,最终害人害己。 12月21日上午,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巡二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金家坝水库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受伤人员已被附近群众安抚在凳子上休息,现场遗留一个摩托车头盔,交通肇事人员已经逃离现场。 民警在对事故现场及附近群众进行走访调查时了解到,嫌疑人为20岁左右的年轻小伙子,身穿黑色的连衣帽子羽绒服,头戴深黑色的棉帽子,骑行一辆红色的助力摩托踏板车。 为尽快将嫌疑人抓获到案,给受伤群众一个交代,民警根据掌握的信息,连夜对沿途视频及大量通过的车辆进行侦查,终于发现该嫌疑人的行驶路线,且该名嫌疑人在官清乡卫生院逗留期间与一辆白色轿车有过交集,至此,该信息成为破案的关键节点。 民警通过视频监控迅速锁定了白色轿车身份信息后,第二天一早,立即赶往官清乡卫生院,并联系上白色轿车车主,最后终于找到了嫌疑人。该嫌疑人对其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巡警提醒:切莫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就能躲过法律的惩处和应受的法律责任,发生事故后逃逸,不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还要面临法律的处罚,往往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