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潇予)农村道路交通条件相对较差,坡陡、弯急、没有人行过街设施,行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2022年12月26日,在国道211石柱龙沙段就发生了一起轿车与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 当日早上7时许,谭某驾驶小型轿车从石柱县城向龙沙方向行驶,其车与横过道路的行人发生碰撞,致使行人刘某受伤。经民警责任认定,判定由轿车驾驶员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农村道路没有交通信号灯,交叉路口多,时常有行人横穿公路,石柱交巡警提醒,在农村道路驾车,应多观察、勿弯道超车、勿强行超车,遇视距不良路段要及时鸣喇叭,做好停车避让准备;行人应严格按照“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过马路,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再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