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璧山区法院执行局采取“软查封”的变通执行措施,办理了一起涉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民生保全案件,在有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企业的复工复产贡献了司法智慧,达到了令双方当事人都满意、放心的社会效果。 在徐某等7名劳动者起诉重庆市某纸业公司索要被拖欠工资系列案件中,璧山区法院依法受理了其财产保全申请,对该纸业公司的生产设备采取了查封措施。 璧山区法院执行局接到当事人电话举报称,有人正在拆运被查封的生产设备,该批设备有被转移处置的风险。该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并迅速反应,组织多名干警赶赴现场,发现部分生产设备已装车完毕准备运出。 经调查得知,该纸业公司原厂房的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又因之前疫情防控暂停生产。为有效恢复生产经营,该纸业公司准备将已经被查封的生产设备,陆续运往位于江津区的新厂址。到场的承办法官及时制止了该私自拆运生产设备的行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对被查封生产设备的转移处置,必须在法院的同意和监督下依法进行。 鉴于此种情形,出于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法院判决得以有效履行的目的,经法院执行局谨慎研究,决定同意该纸业公司的要求,将查封的生产设备拆运至新厂址以恢复生产,责令其厂长负责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处置,并裁定继续查封拆运至新厂址的生产设备。在取得劳动者支持的前提下,承办法官随即组织多名法警,联系会同部分劳动者再次赶赴位于璧山区健龙镇的原厂址,对拟拆运的被查封生产设备进行一一核对并拍照记录。各方当事人确认生产设备无误后,承办法官就此拆运行为向其做了充分的释法说理,并当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生产设备的后续拆运工作也在法院的监督下顺利完成。 “我们致力于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璧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件的处理体现了法院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柔性变通保全执行的担当作为,不仅能够更好地实现保全目的,促使诉讼争端走向案结事了,而且有利于维护市场的和谐稳定,防止因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而造成的潜在社会风险,为关涉民生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了便利,同时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司法的温情。 通讯员 张馨珑 记者 杨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