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 雪)1月7日凌晨5时30分许,王某驾车载运乘客在途经G42沪蓉高速公路梁平段时追尾前车,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高速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该车涉嫌非法营运,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随即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王某系湖北武汉人,所驾车辆为本人所有,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王某使用他人车辆在某网约车平台注册为顺风车,并以该账号在某平台接顺风车订单。本次行程,王某在接到乘客后,要求乘客线上退单,直接当面收取车款,进行线下交易。王某及其车辆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从事所谓的“顺风车”行为,属于以“顺风车”名义提供道路运输客运经营服务。在调查询问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送车上乘客乘高铁返乡,并对王某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春运出行要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在搭乘顺风车、网约车时要通过正规平台下单,并认真核对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发现异常时第一时间向平台及主管部门举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