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书军 记者 饶果)近日,奉节县公安局交巡警在处理一场交通事故时,查获一起醉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1月4日14时30分许,奉节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永乐公巡中队接到报警称,一辆二轮摩托车与一辆轿车在新民场镇发生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民警现场检查两车驾驶员证件时,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吴某脸色潮红,浑身散发着酒气,遂立即对吴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4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经过民警询问,吴某交代,当天自己在新民场镇赶集时喝了一点酒,想到自己酒量好,就骑着摩托车回家。刚行驶至场镇出口,酒劲上头,一恍惚就与对向赵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擦挂。所幸当时两车速度都不快,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依据相关规定,奉节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涉嫌醉酒驾驶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并将吴某送往指定医院进行血液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进行下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