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向东)“弯道超车”一词若是引申到社会发展领域,意味着人们将处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之道”,在“危”中觅得良机,从而实现超常规发展,往往带有褒义,但是若放在交通法规中,“弯道超车”是绝对被禁止的交通违法行为,容易酿成祸端。 近日,在开州区省道202厚坝镇路段就发生了一起因弯道超车导致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饶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弯道处,跨过中心实线超越前车,与对向行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人员受伤。 从视频中明显看到,事发地弯急路窄,在入弯处原本应减速通过的驾驶人饶某,在前方道路大概率出现会车的情况下,采取了另外一种激进的操作——强行超车,带来的直接后果便是对向车辆受撞击失控横跨在道路上,车上驾驶人受伤。饶某违法超车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民警依法判定饶某承担本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并对饶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 交巡警提醒: 在国省干道,特别是农村地区道路,坡陡、弯急、路窄是常见的路况,在弯道会车时要谨慎驾驶,仔细观察,减速慢行,合理使用喇叭,切勿强行超车会车、占道行驶,不确定前面路况时,必要时要下车观察,确定路况安全后再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