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新年新气象,但却有人犯糊涂。2023年元旦当天,渝北一名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事故发生,而他的第一反应却是找人“顶包”。害人害己,他最终也受到了重罚。 当日下午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茨竹方家沟加油站路口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旁,车的引擎盖凸起、保险杠掉落、轮胎变形,路边护栏被撞坏。站在车旁的一位男子表示自己就是驾驶人。然而,在调查的过程中,民警却发现这名男子闪烁其词,其交代的行驶轨迹与调取的监控情况不一致。在民警的询问下,该男子只好承认自己并非肇事驾驶员,并打电话通知驾驶人前来接受处理。 很快,肇事者龙某来到队部接受调查。经查,元旦当天,龙某受朋友邀请参加生日宴请喝了四罐啤酒,下午三点多准备回家时,觉得自己没“醉”,还能开车,于是便驾车离开。当车行驶至加油站路段时,龙某酒劲上头,开始走神打瞌睡。就在这个疏忽之间,车辆偏离方向,撞到旁边护栏。龙某害怕自己喝酒开车被处罚,便打电话让自己朋友过来顶包,熊某碍于情面便答应,却在民警调查过程中被识破。 经抽血鉴定,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2.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此次事故是龙某醉酒驾驶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及护栏损失共计1万余元,均由龙某承担。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龙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调查,其驾照将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同时,他还将面临刑事处罚。其朋友熊某认错态度较好,并积极配合民警调查,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警告处罚。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交巡警提醒:酒精会影响人的大脑,导致在驾驶操作或者出现紧急情况时无法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酒驾、醉驾,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