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敏)2023年1月9日,市民张某着急上班,违法变道加塞引发交通事故,受到渝北交巡警处罚。 当日上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接到报警称,兴盛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白色轿车左侧车头受损,另一辆黑色轿车右侧尾部受损。民警立即指挥交通恢复秩序,并对两事故车司机进行检测,排除了酒驾毒驾嫌疑。 经调查了解,张某驾车上班途中,见快到9点了,自己还未到达单位,心里十分着急。为了赶时间,他从兴盛大道左侧第三条车道突然变到第二车道,还没行走几米,眼看第一车道有空隙位置,就急往又左打方向盘,企图加塞“钻空”冲到第一条车道去,不料,正常行驶在第一条车道的杨某避让不及,两车相撞。 张某连续两次快速变道“加塞”导致事故,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两车车损费用1万余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龙塔大队民警对张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驾驶员变道前要注意提前观察前后车辆位置,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提前打转向指示灯,切记不可突然或者连续变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