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畅)日前,甘某花费600元购入一辆没有牌照的摩托车,又把其他车的车牌安装在这辆车上,被渝北交巡警查获,面临罚款3000元的处罚。 1月6日16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民警正在辖区欣悦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摩托车悬挂着“渝C***92”的车牌歪歪斜斜,没有正规悬挂,便拦下检查。民警对该车驾驶人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仔细核查比对发现,该男子姓甘,持有E照驾驶证,但渝C***92车牌登记的车辆外形、车架号等与甘某所驾驶的摩托车不一致。民警立即对该摩托车进行扣留,同时传唤甘某到大队部接受调查。
甘某交代,他为了外出代步,在渝北区悦来某二手车门店花了600块钱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买车时,该车没有悬挂牌照,也没有其他车辆正规手续,甘某贪图价格便宜就购买了。回到家,他在小区一个垃圾堆里找到一块废弃的摩托车牌,自己安装到买来的二手车上,根本没想着要去车管所注册登记,结果买回来没半个月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甘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依法对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记12分、罚款3000元并扣留机动车、收缴套牌车牌的处罚。 交巡警在此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购车务必选择正规渠道,核实车辆相关信息是否真实有效,一定要及时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取得号牌,切勿擅自将其他车辆号牌安装到自己车上,一旦被查获,将受到法律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