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敏)近日,司机王某掉头未观察,与一辆直行车相撞,王某不仅负该起事故的全责,承担两车损失1万余元,还受到了交巡警的处罚。 1月5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接到报警称,新溉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看见一辆白色小型客车和一辆灰色越野车相撞,白色小型客车右侧车头受损严重,保险杠已脱落三分之一,灰色越野车左侧车头部分凹陷,部分零件散落在地。民警立即指挥现场绕行,对事故原因开展起了调查。
民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其酒驾毒驾的嫌疑后,通过现场走访、调取监控和当事人陈述,民警还原了这起事故的经过。 当日15时30分许,女司机王某驾驶白色小型客车从新溉大道往新牌坊转盘方向行驶,路过金山路口时,便准备掉头,急慌慌地前往江北区办事。在路口,王某的车速较快,而根本没有观察后方来车,就直接掉头。恰好,刘某这时驾驶越野车从新牌坊转盘往郑家院子方向直行而来,双方避让不及,瞬间发生碰撞,所幸车上人员均系了安全带,双方无人员受伤。 经查,由于王某掉头未观察就掉头,撞到直行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王女士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两车损失共计1万余元。民警依法对王女士的违法行为处以了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车辆掉头之前,要先观察前方,并看两边的后视镜,除此之外,还要快速观察车辆两侧盲区是否有其他车辆或行人接近,在确保周围情况安全后再掉头,同时及时打转向灯向其他车辆示意,确保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