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黎藜: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时间: 2023-01-1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405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饶果)1月16日,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场记者会,主题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庆实践”,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黎藜在会上介绍了我市地方立法情况。

  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关切期待,着眼推动民主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让立法更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成果更加丰硕。

  强化立法纾难济困 兜住保障民生的底线

  认真落实“幼有所育、病有所医、弱有所扶、老有所养”等要求,及时制定和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庆市中医药条例》等重要民生领域法规。在《重庆市慈善条例》统一审议阶段,重点补充完善了慈善组织义务、个人求助条件、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媒体开展慈善公益宣传责任等内容,推动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努力让立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更有“温度”。同时,开展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助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强化立法有效管用 回应社会治理的期盼

  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立法关注的重要领域。在修改《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过程中,重点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管理使用、小区车位车库对外出售、未入住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津贴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予以进一步规范,让物业管理的基层社会治理效果更加凸显。《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的禁止性规定,细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4种禁止性行为,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简易程序,增设招工虚假广告的罚则,更加充分保障求职者、用人单位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强化立法规范引领 夯实制度建设的基础

  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出台《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等法规,不断健全完善民主程序,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总结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近年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优化工作机制,增加扩大会议公开的规定,让过程民主更有保障。《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对代表议案的具体范围、形式要件、提出和办理程序、办理结果督促检查等作出细化规定,为提高代表议案办理质量、有效回应群众关切提供制度支撑。

  坚持做实开门立法 过程民主持续深化

  在立法实践中,我市不断丰富民主立法形式,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过程民主持续深化。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坚持把主动征求市人大代表的意见作为立法的必经程序,抓好代表参与立法的“规定动作”和“增选动作”,积极引导广大人大代表建言献策,切实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据统计,市五届人大以来,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制定《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等立法议案70余件,“关于将《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纳入市人大立法的建议”等立法建议50余件,较好发挥了代表主体作用。在立法实践中,每一个法规案均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征集所有市人大代表的意见,不少代表意见建议在法规制度中得到吸纳。同时,根据代表专业特长、工作领域,邀请深度参与立法,有力支持和保障代表通过多种途径提出立法意见建议。

  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汇聚基层群众智慧。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先后两批设立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各基层立法联系点自设立以来,积极探索、守正创新,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一线的优势,在更大范围内汇聚基层群众“原汁原味”的立法建议。据统计,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针对32部法规草案汇总提出修改建议1100余条,其中80余条被完全采纳。同时,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落户沙坪坝区,让“高大上”的国家立法贴近巴渝人家。

  借智立法咨询专家,发挥专业智库优势。合理征求吸纳专家的咨询意见,是推进民主立法的重要方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共聘请40名来自国家机关、高校、律所等立法咨询专家,常态化为法规草案“把脉诊治”。在修改《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过程中,针对业主与天然气公司争议较大的居民小区内天然气设施安装主体资格问题,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开展第三方论证评估,吸纳专家有益建议,推进科学立法。在《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网络调查问卷、群众来信等方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召开专家论证会,重点就犬只个体识别等技术性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听取专业意见,确保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合理。

  坚持讲好立法故事 人民民主充分彰显

  在立法实践中,我市更加注重立法全过程宣传,制定地方立法宣传工作规范,坚持讲好立法中的鲜活故事,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的发声率、见报率、出镜率,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增进群众立法认同。建立完善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制工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法规通过和生效实施两个环节的“官方释义”,对物业管理条例、养犬管理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群众普遍关心的法规,加强立法宣传和权威解读。针对社会关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等重要法规,组织编写法规释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法规正确有效实施。此外,牵头编辑印发《重庆市法规汇编(1997一2022)》,送发全市38个区县人大、政府、市六届人大全体代表、相关市级部门和单位等,为社会各有关方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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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黎藜: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饶果)1月16日,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场记者会,主题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庆实践”,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黎藜在会上介绍了我市地方立法情况。

  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关切期待,着眼推动民主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让立法更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成果更加丰硕。

  强化立法纾难济困 兜住保障民生的底线

  认真落实“幼有所育、病有所医、弱有所扶、老有所养”等要求,及时制定和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庆市中医药条例》等重要民生领域法规。在《重庆市慈善条例》统一审议阶段,重点补充完善了慈善组织义务、个人求助条件、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媒体开展慈善公益宣传责任等内容,推动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努力让立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更有“温度”。同时,开展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助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强化立法有效管用 回应社会治理的期盼

  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立法关注的重要领域。在修改《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过程中,重点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管理使用、小区车位车库对外出售、未入住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津贴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予以进一步规范,让物业管理的基层社会治理效果更加凸显。《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的禁止性规定,细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4种禁止性行为,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简易程序,增设招工虚假广告的罚则,更加充分保障求职者、用人单位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强化立法规范引领 夯实制度建设的基础

  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出台《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等法规,不断健全完善民主程序,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总结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近年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优化工作机制,增加扩大会议公开的规定,让过程民主更有保障。《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对代表议案的具体范围、形式要件、提出和办理程序、办理结果督促检查等作出细化规定,为提高代表议案办理质量、有效回应群众关切提供制度支撑。

  坚持做实开门立法 过程民主持续深化

  在立法实践中,我市不断丰富民主立法形式,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过程民主持续深化。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坚持把主动征求市人大代表的意见作为立法的必经程序,抓好代表参与立法的“规定动作”和“增选动作”,积极引导广大人大代表建言献策,切实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据统计,市五届人大以来,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制定《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等立法议案70余件,“关于将《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纳入市人大立法的建议”等立法建议50余件,较好发挥了代表主体作用。在立法实践中,每一个法规案均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征集所有市人大代表的意见,不少代表意见建议在法规制度中得到吸纳。同时,根据代表专业特长、工作领域,邀请深度参与立法,有力支持和保障代表通过多种途径提出立法意见建议。

  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汇聚基层群众智慧。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先后两批设立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各基层立法联系点自设立以来,积极探索、守正创新,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一线的优势,在更大范围内汇聚基层群众“原汁原味”的立法建议。据统计,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针对32部法规草案汇总提出修改建议1100余条,其中80余条被完全采纳。同时,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落户沙坪坝区,让“高大上”的国家立法贴近巴渝人家。

  借智立法咨询专家,发挥专业智库优势。合理征求吸纳专家的咨询意见,是推进民主立法的重要方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共聘请40名来自国家机关、高校、律所等立法咨询专家,常态化为法规草案“把脉诊治”。在修改《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过程中,针对业主与天然气公司争议较大的居民小区内天然气设施安装主体资格问题,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开展第三方论证评估,吸纳专家有益建议,推进科学立法。在《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网络调查问卷、群众来信等方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召开专家论证会,重点就犬只个体识别等技术性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听取专业意见,确保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合理。

  坚持讲好立法故事 人民民主充分彰显

  在立法实践中,我市更加注重立法全过程宣传,制定地方立法宣传工作规范,坚持讲好立法中的鲜活故事,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的发声率、见报率、出镜率,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增进群众立法认同。建立完善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制工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法规通过和生效实施两个环节的“官方释义”,对物业管理条例、养犬管理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群众普遍关心的法规,加强立法宣传和权威解读。针对社会关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等重要法规,组织编写法规释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法规正确有效实施。此外,牵头编辑印发《重庆市法规汇编(1997一2022)》,送发全市38个区县人大、政府、市六届人大全体代表、相关市级部门和单位等,为社会各有关方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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