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罗尧)春节是举家欢庆团圆的日子,各类聚会也比平时增多,开车又喜欢喝酒的你,是否会认为春节期间交巡警不会查酒驾?或者心存侥幸地认为不会被查到呢?春节期间,酉阳交巡警在全县范围内严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化解涉酒交通事故风险隐患,全力守护广大人民群众平安过年。 凌晨饮酒,“隔夜”驾车被查获 1月21日9时30分许,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巡四中队民警在龚滩镇艾坝村农村劝导站对过往车辆进行路查时,冉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该路段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查,冉某凌晨2点与亲戚朋友在家宵夜饮酒,睡醒后认为没问题了便驾车上路,不料被设卡检查民警查获。 目前,冉某被依法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团圆饮酒,驾车上路被查获 1月21日19时28分许,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巡六中队民警在酉酬镇水田村路段开展酒驾整治,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民警闻到一股酒味,遂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式测试,显示结果为36mg/100ml,驾驶员涉嫌饮酒驾驶。 同日19时43分许,唐某某驾驶小型汽车沿省道306线大溪往泔溪方向行驶至酉酬镇水田村路段时,正在开展夜查勤务的公巡六中队民警对唐某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检测,显示结果为20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该两名驾驶人均被依法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走亲饮酒,驾车逃跑被抓 1月22日20时40分许,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巡四中队民警带队在龚滩古镇景区北门路段处开展夜间酒驾查缉勤务时,一辆小型轿车由彭水县往龚滩镇方向快速行驶,经过查缉点时未停车继续加速驶离。随后,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拦截后发现了该车,但车上无任何人员。后经排查,民警将躲在龚滩老古镇的废弃房屋外涉嫌饮酒驾驶的违法嫌疑人杨某当场查获,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测试,其结果显示为75mg/100ml。 经查,杨某大年初一到龚滩走亲戚,聚餐饮酒后驾车上路。目前,杨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被依法处以驾驶证扣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酉阳交巡警提醒,如果头天喝酒了,第二天最好别开车,或者等酒精完全消解后再开车上路,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无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或者醉驾。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遵守交通法规,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