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敏)有些驾驶员认为,喝酒后休息几个小时,自我感觉清醒就可以开车,其实不然。近日,王某中午饮酒后,睡了午觉,在晚上开车出行,结果被渝北交巡警查获酒驾,受到处罚。 1月25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龙塔大队正在新溉大道唐家院子轻轨站附近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轿车缓缓行驶到检查点,民警对轿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可驾驶员称自己晚饭并未喝酒。 经调查,该男子姓王,当日13时许,王某参加朋友组织的饭局,饮用了几瓶啤酒,因其酒量不好,王某感觉有点醉意。14时30分许,聚餐结束,王某打车回到家里午睡。到了晚上,王某自认为中午喝的酒全部消化了,自己也清醒了,于是,又驾车前往朋友家中聚会,当行至新溉大道唐家院子轻轨站附近时,遇到渝北交巡警检查,被查获酒驾。 王某的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他被交巡警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 渝北交巡警提醒,因个人体质不同,在饮酒后酒精代谢的时间长短也不同,在喝完酒后应尽量休息足够时间,方可开车上路,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