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近日,市民罗某在朋友家午餐时喝酒,晚上驾车回家,仍被查出酒驾,依法受到了处罚。 2023年1月26日晚上8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龙兴镇腾兴路开展春运酒驾整治工作,市民罗某驾驶轿车经过检查点时,放下车窗,民警发现其满身酒气,便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测试,结果为5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调查时,罗某承认,当天他与几位朋友在龙兴镇某餐馆聚餐,因为过年,大家都很高兴,他便陪同朋友们喝了不少白酒,已有醉意。吃罢午饭,下午大家喝茶打牌。吃晚饭时,罗某想到要开车,就没有再喝酒。晚饭后,罗某感觉自己已清醒,以为午餐时的酒精已经消化了,就驾车带上另一位朋友一起回家,没想到,途中被渝北交巡警查获酒驾。 心里没有安全意识,带着侥幸惹了祸。民警对罗某进行了法制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罗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新春佳节,走亲访友喝酒难免,但是酒后不要抱侥幸开车。不同的人,身体存在个体差异,酒精消化的时间不一样,在饮酒多之后,应休息足够时间才能驾车上路。为了安全,千万不要抱侥幸驾车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