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忠县石宝镇年逾8旬的村民邓某、袁某来到石宝司法所,请求调解因自立遗嘱引起的家庭纠纷。 原来,邓某患有膀胱癌,担心时日不多,想立遗嘱。小儿子去年因交通事故赔偿了8万元钱,但如果自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小儿子,女儿则表示将不履行赡养义务,邓某、袁某因此找到司法所调解。 经了解,其女儿现在新疆工作,无法到达现场,调解员便与女儿打电话、微信视频,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摆清事实,宣传伦理道德,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邓某、袁某自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小儿子,并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因其房产面积超标,导致邓某、袁某无法办理房产证,也无法进行公证,调解员便按自立遗嘱的相关规定代书了遗嘱。 据了解,春节期间,该所就调解涉及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4件,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通讯员 罗小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