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敏)听说加油站搞活动,每升汽油便宜7毛钱,渝北一男子便酒后驾车去“捡趴活”。不料,途中被交巡警查获,其违法行为受到严肃处罚。 1月28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新溉大道开展春运酒驾整治工作。23时30分许,一辆轿车缓缓行驶到检查点,一男子打开车窗对民警说要去附近加油站加油。民警对该男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0mg/100mL,已经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男子方某家住黄泥塝。当晚18时许,方某打车前往一餐馆和朋友聚餐,期间饮用3瓶啤酒。21时许,聚餐结束,方某回到家中,在浏览手机时,他发现当晚住家附近某加油站搞活动,每升汽油降价7角钱。方某心里一计算:觉得自己去加一箱油就可以便宜二三十元,得赶紧去“捡趴活”。他头脑一发热,顾不得酒后不能开车,开起自己的轿车就往加油站飞奔。还没行驶到加油站,途中就遇到渝北交巡警查酒驾,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 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方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民警提醒:酒驾、醉驾极易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员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