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双路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法

时间: 2023-02-0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24

  本网讯(通讯员 刘线平 王 梅 肖富华)日前,大足区司法局双路司法所组织辖区12名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

  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讲解了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重点说明其中关于定期报到、教育学习、公益活动、请销假制度等规定,强调了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后果。通过给社区矫正对象讲解因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警示案例,深刻地教育了社区矫正对象,让社区矫正对象始终心怀法治意识,牢记矫正纪律和管理规定,严守自律“警戒线”,切勿以身试法。司法所还与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了《安全监管承诺书》。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大足区双路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法

  本网讯(通讯员 刘线平 王 梅 肖富华)日前,大足区司法局双路司法所组织辖区12名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

  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讲解了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重点说明其中关于定期报到、教育学习、公益活动、请销假制度等规定,强调了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后果。通过给社区矫正对象讲解因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警示案例,深刻地教育了社区矫正对象,让社区矫正对象始终心怀法治意识,牢记矫正纪律和管理规定,严守自律“警戒线”,切勿以身试法。司法所还与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了《安全监管承诺书》。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