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洋)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执勤的过程中,查获一起摩托套牌违法行为。驾驶员张某将面临记分和罚款的处罚。 1月31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执勤时发现路边停靠着一辆可疑摩托车,驾驶员不在现场。该车车身陈旧、号牌崭新,且固定号牌的螺丝不是专用螺丝。经进一步核查,摩托车与交管系统内登记的外形、车架号查询结果不一致,涉嫌套牌。
民警在调查的过程中,该车驾驶员张某来到现场。看到民警正在检查摩托车,神色慌张,面对民警的查问,张某不得不如实交代。张某表示,摩托车是自己从朋友处购得,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没有任何手续。号牌则是从修理厂找的,本以为上路行驶小心一点就不会被查,不料却被逮个正着。 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其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记12分、罚款5000元,扣留机动车的处罚,并对其非法获取的号牌进行了收缴。 交巡警提醒:驾驶机动车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套用他人的号牌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处,将受到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