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畅)近日,驾驶员魏某聚餐时耐不住朋友热情相劝,喝了一些酒。聚会结束后,魏某在驾车回家的途中被民警当场查获。 1月30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在港悦大道设置酒驾检查站。21时许,民警发现一辆小型轿车临近检查站时,突然放慢车速,形迹可疑。民警上前检查后发现该车内有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该驾驶员测试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员魏某当晚和朋友聚餐,几个朋友轮番上阵,热情相劝。魏某盛情难却,一瓶啤酒很快下了肚。聚餐结束后,魏某感觉喝得不算多,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车行驶至悦港大道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魏某将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及暂扣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朋友劝酒不应该成为酒后驾车的理由,更不应该存有任何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对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