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邹 璇)近日,璧山区一男子与朋友玩到深夜,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途中撞飞行人,被立案调查。 当天凌晨,张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璧山区璧渝路24队加油站路段时,与车行方向从左往右经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行人冉某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冉某受伤。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在对肇事驾驶人张某进行询问时,民警发现其浑身酒气、说话含糊,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02mg/100ml,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民警将张某带至医院提取静脉血作进步一鉴定。经重庆市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5.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张某交代,1月26日晚,张某与朋友一起在花市街某餐馆吃饭喝酒,随后又相约到某KTV继续喝酒,直至27日凌晨2时左右,张某驾驶小型客车搭乘两名朋友回家。张某承认,自己驾驶车辆行经24队加油站路段时,并未注意到前方人行横道上正在过街的行人,直至与行人相撞后,才意识到发生了交通事故。 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璧山区公安局立刑事案件侦查,等待张某的将是六个月以下拘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