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傍晚,永川区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从执法办案中心返回单位途中,遇一辆电动四轮车起火。民警立即靠近查看,发现车内一名残疾人员被困,他们立马将人救出,成功挽救了他的生命。 “快停车,那辆车燃起来了!”傍晚6时35分,张俊、杨正波、吴至德办案返回单位途中,经过永铜路双石路交叉路口时,看见马路对面一辆四轮车浓烟滚滚、火势逼人。由于相隔较远,无法看清车内情况,出于职业习惯,张俊率先下车奔向燃烧着的车辆,查看是否有人员被困,杨正波紧随其后,吴至德则连忙拨打119。 “来,我们帮你。”发现车辆驾驶员为双腿残疾人员,张俊和杨正波赶忙合力将他救出,抬至安全地带。经查看询问,确认其无伤情后,又急忙疏导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 此时,萱花路派出所副所长朱健从城区前往执法办案中心路过此地,见此情形,也赶紧下车与张俊、杨正波等人一起指挥穿梭如流的车辆。直到消防车赶到、残疾驾驶人的亲友到场,他们才离开。 当交巡警向驾驶人唐某了解事发经过时,唐某才知救他的是永川区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他说,自己驾车从城区回家途中,车辆突发故障开始冒烟,路过的车辆驾驶员提醒他赶快下车,但他双腿残疾,行动不便,只能靠手移动。眼见车辆出现明火,唐某吓得不知所措,慌乱之际,两名男子将他从熊熊燃烧、随时可能爆炸的四轮车中救了出来。“如果不是他们,我估计逃不过这一劫了!”唐某回忆起当时的情形热泪盈眶。 记者 叶惠娟 通讯员 贺 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