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渝中区交巡警支队在辖区开展摩托车等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当天,民警在南区路巡逻值守时,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摩托车,该车搭载着不明货物,并用黄色帆布进行遮挡,因货物较重,导致摩托车左摇右晃,十分危险。发现该情况后,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 经检查,黄色帆布下所遮挡的竟是4个液化气罐,不过该车并不具备运输条件,在道路上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驾驶人唐某称,知道未经许可不能自行运输液化气罐,但为方便省事,还是选择耍小聪明“铤而走险”,用帆布遮挡企图躲避警方检查,蒙混过关,未曾想被交巡警当场识破。 根据相关规定,运输液化石油气的驾驶人,除应持有驾驶证、行驶证外,还须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此外,还应配备专门运输车辆,车辆还须取得相关运输资格证,不得使用两轮、三轮等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车辆运输液化石油气罐。 民警现场对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随后责令其将气罐作出安全转运处理。 通讯员 马良 罗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