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 刚)自2023年2月8日起,重庆市戒毒康复所恢复收治自愿戒毒人员工作。 收治条件:本人自愿;无违法犯罪现行行为;未怀孕或不在哺乳期的妇女;生活能自理,无重大疾病或重大残疾;无重大传染性疾病;到戒毒医院或通过其他戒毒方式完成生理脱毒后,需要戒毒康复的人员。 自愿戒毒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明(仅限于身份证和户口本),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持一个月以内的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包括:三大常规、肝肾功、心电图、胸片;HIV、梅毒、乙肝、丙肝、结核等传染病五项,泌尿系、消化系彩超),在缴纳保证金后,与戒毒康复所签订戒毒康复协议。 自愿戒毒的人员可享受免脱毒治疗药物费、免住宿费等相关惠民举措,并提供部分生活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