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姜英辉)2月18日,市民胡某为了表达情谊,坚持酒后驾车送老朋友回家,结果酒驾被交巡警查获,受到记12分、罚款1000元和禁驾半年的处罚。 当晚,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民警在宝圣大道开展酒驾整治。21时30分许,一辆白色轿车驶入民警视野。透过前挡风玻璃,民警见驾驶员驾车时慌乱喝水,神色紧张,便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 当车窗摇下的一刹那,一股浓烈的酒味就从车内飘了出来,再加上驾驶员面色发红、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分明有酒后驾车嫌疑,民警遂要求驾驶员配合进行呼吸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59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经查,驾驶员陆某今年33岁,渝北区两路人,是一名个体老板,常年在外地工作,前两天才从外地回到重庆老家。当天下午,正在兴科路逛街的陆某偶然遇到了初中同学向某。两人6年未见面,相逢自是开心,选了一家饭馆,要了一件啤酒,边吃饭边叙旧。陆某喝了6瓶啤酒,仍然有意犹未尽。 当得知老同学是坐公交车从统景镇赶到两路城区的,为了表达老朋友情谊,陆某酒足饭饱后,当即拍板,要自己驾车送向某回家。向某虽经多次推辞,但架不住陆某的热情劲,也只好作罢。没想到,他驾车子刚走几百米,便被交巡警查获。 陆某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违法行为,民警依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陆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证6个月(禁驾半年)。 交巡警提醒:酒驾不仅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且饮酒会使人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驾驶员驾车出行务必遵守法律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