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吴 婕)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江津区这位司机被处罚后,却依旧侥幸、毫不收敛,不仅驾驶证吊销期间骑车,还因为第3次酒驾被查。 近日,江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南北大道几江大桥路段开展常态化酒驾查处行动。当晚,民警示意一辆摩托车靠边接受检查,当驾驶人李某取下头盔的一瞬间,民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随即对李某进行酒精筛查,筛查仪显示李某饮酒。随后,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李某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民警在查询信息时,惊讶地发现此次为李某第3次酒驾,且驾驶证还处于吊销期。根据显示,李某2019年9月22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时隔一年半,又于2021年3月16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2日。而截至当天,李某还处于驾驶证吊销期间,又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现场查处。最终,民警根据相关规定,针对李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拘留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