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小丽)近日,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开展路面巡逻中,在同一地点查获两起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并乱停乱放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两名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2月5日,城口县交巡警大队民警巡逻至北大街原消防队路段时,发现一辆无牌深灰色小车违停在消防通道,民警上前查验的过程中发现该车悬挂的临时牌照有效期至2023年2月2日,确认该车存在“在道路上行驶时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及“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行为后,便电话通知驾驶员到场。 经民警询问后得知,驾驶员在临时牌照到期前便收到了牌照,但为了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处罚,便一直将正式车牌放在后备箱内不按规定悬挂。 民警对该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收缴了过期的临时车牌,对其躲避处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该驾驶员当场安装车牌后向民警承诺不再做出此类违法行为。 仅仅间隔4天,2月9日晚,民警又在同一位置查获一辆棕色小车,也同样存在“在道路上行驶时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和“未按规定停放车辆”两种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处罚了该车驾驶员。 城口交巡警提醒: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禁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希望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机动车号牌,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