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 2023-02-24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6543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市委的职能部门,内设 18 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处、维稳指导处、平安建设指导处、综治督导处、基层社会治理处、反邪教协调处、执法监督处、法治处、涉法涉诉信访督查处、宣传教育处、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处、干部处、智能化建设处、机关党委、市法学会办公室、市法学会会员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 年年初预算数 744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092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350 万元。收入预算较 2022 年减少 1064.23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 2022 年减少 1414.23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较 2022 年增加 350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 年年初预算数 7442 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 6629.23 万元,教育支出6.5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3.6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17.6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24.91 万元。支出预算较 2022 年减少 1064.23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657.80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722.03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44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442万元,比 2022年减少106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6.80 万元,比 2022 年增加 657.80 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参公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人均减少 1 万元,预算减少103.8 万元;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编制等,共计增加761.6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95.20 万元,比2022 年减少 1722.03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信息化项目建设及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23 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 2022 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 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64.50 万元,与 2022 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 2022 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 27万元,与 2022 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7.50 万元,与 2022 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与 2022 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636.99 万元,比 2022 年增减少 98.07万元,主要原因为行政参公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人均减少 1 万元,预算减少 103.80 万元;单位在编人员变动,预算增加 5.73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6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600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6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60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 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45.20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9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9 辆,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卫云平 联系方式:023-6586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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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市委的职能部门,内设 18 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处、维稳指导处、平安建设指导处、综治督导处、基层社会治理处、反邪教协调处、执法监督处、法治处、涉法涉诉信访督查处、宣传教育处、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处、干部处、智能化建设处、机关党委、市法学会办公室、市法学会会员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 年年初预算数 744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092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350 万元。收入预算较 2022 年减少 1064.23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 2022 年减少 1414.23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较 2022 年增加 350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 年年初预算数 7442 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 6629.23 万元,教育支出6.5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3.6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17.6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24.91 万元。支出预算较 2022 年减少 1064.23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657.80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722.03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44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442万元,比 2022年减少106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6.80 万元,比 2022 年增加 657.80 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参公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人均减少 1 万元,预算减少103.8 万元;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编制等,共计增加761.6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95.20 万元,比2022 年减少 1722.03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信息化项目建设及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23 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 2022 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 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64.50 万元,与 2022 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 2022 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 27万元,与 2022 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7.50 万元,与 2022 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与 2022 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636.99 万元,比 2022 年增减少 98.07万元,主要原因为行政参公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人均减少 1 万元,预算减少 103.80 万元;单位在编人员变动,预算增加 5.73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6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600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6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60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 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45.20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9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9 辆,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卫云平 联系方式:023-6586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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