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两位离婚纠纷当事人来到秀山县法院石耶人民法庭领取《离婚证明书》。 据介绍,当事人杨某、吴某因感情破裂前往法庭离婚。受理该案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考虑到双方离婚后可能面临户口变更等诸多事宜,石耶人民法庭向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切实保护离婚案件当事人隐私,回应当事人司法需求。 《离婚证明书》是指人民法院开具的旨在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关系解除及解除时间的证明,内容只记载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离婚生效时间等必要信息,加盖法院公章,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有等同的法律效力。 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甘国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