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昨(2)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三大队在G5001绕城高速小塆收费站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时,一辆成色较新的川籍白色小型汽车接受检查时驾驶员神色慌张,车上坐满人员,并抱着一些行李。因该车存在非法营运嫌疑,执法人员分别对乘客和驾驶员进行调查询问,果然发现该车存在“猫腻”。 经现场调查,该车共有4名乘客,其中2名乘客是通过电话联系驾驶员,乘车由四川泸州到重庆,约定每人付车费120元。据驾驶员雷某交代,其原来从事建筑行业,因觉得比较辛苦,又听朋友说跑“黑车”挣钱快且没有在工地工作累,于是“改行”跟朋友跑“黑车”。雷某还给朋友交了“揽客保证金”1万元,没想到第一次“跑车”就被查,还没赚钱就先亏钱了。 执法人员听了雷某的陈述后,向其讲解了非法营运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真实案例,雷某听后向执法人员承诺要回保证金后便不再从事非法营运。 雷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5000元罚款,并暂扣车辆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