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黎勇)近日,黔江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运用司法行政、法院和检察院协作化解机制,首次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取得该中心成立后的“开门红”。 2022年11月,黔江区发改委因某公司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提供或者不按时提供低价风险担保为由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给予该公司不良行为相应记分处理。2023年1月,重庆某公司不服该决定书,向黔江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法院引导,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过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开展化解工作。 近日,黔江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按照《强化协作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方案》明确化解员,查阅案件材料,掌握案件事实,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现场化解。化解过程中,化解员在锁定案件主要事实清楚且无争议的前提下,判明是非责任,立足各自职能从法律角度深入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各自行为的责任和后果,化解员围绕防止程序空转、降低维权成本、有利企业发展提出化解方案。最终,重庆该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行政争议化解是黔江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向行政争议领域延伸的一次实践,是依法调动各类纠纷解决资源,实现行政与司法、检察良性互动的重要体现。下一步,将依托黔江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这一新平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检察院的法治专业优势,以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同频共振,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基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