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敏) “几分钟就开到家了,自己也没喝多少酒……”近日,一男子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上路,刚开出没多久,就被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查获。 当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在龙山路设置卡点,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22时许,一辆白色轿车驶入检查站,民警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4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面对测试结果,张某表示十分后悔。 经查,张某当晚与朋友聚餐结束后,觉得自己就喝了点白酒,且回家的行车距离很近,各种侥幸心理作祟,他选择了酒后驾车上路,不料刚开出没多远,就被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关系,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触碰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