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蒋娅菊 刘一菡 记者 杨雪)近年来,网络交友骗局层出不穷,诈骗分子多以“恋爱交友”为名,欺骗受害者感情,骗取受害者钱财。近日,北碚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陶某某(男)冒充女性利用虚假恋爱关系实施诈骗行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北碚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底,被告人陶某某(男)冒充女性,以“文某”的名义与被害人潘某某通过网络聊天相识,后双方建立恋爱关系。2018年至2021年期间,陶某某利用虚假恋爱关系,编造给女儿抚养费等各种借口,共计骗取潘某某16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陶某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人陶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责令被告人陶某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6万余元。 法官提醒>>> 网络交友需谨慎,不要轻信陌生人,涉及经济往来时,一定要多渠道核实对方身份,务必保持清醒,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报警,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